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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工作居住证实施细则?

来源:www.513hx.cn  时间:2023-09-20 05:54   点击:284  编辑:admin   手机版

企业申办条件与材料

一、企业申办条件

纳税地在西城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等单位,其中企业近一年纳税额原则上应不低于100万元。

二、企业申办材料

1.单位诚信声明(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人签字);

2.单位近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原件;

3.单位工作居住证办理工作规定(即单位自行制定的工作居住证办理标准,须包含职务、入职年限、社保基数、收入金额、最低学位等,并注明单位工作居住证业务办理部门负责人及联系人姓名、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人亲笔签名)。

02

个人申办条件及材料

一、个人申办条件

申请人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1)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 原则上在申请单位工作满一年且近一年应税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5倍;

(2)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原则上在申请单位工作满一年且近一年应税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5倍;

(3)国家和本市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等类奖项的获奖人;

(4)在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型总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中工作,近三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一定倍数的人员(其中企业注册在城六区的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为4倍,注册在本市其他区域的为3倍);

(5)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科技创新服务主体中工作,近三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一定倍数的人员(其中企业注册在城六区的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为8倍,注册在本市其他区域的为6倍);

(6)以第二作者(含)以上身份取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或3项其他专利授权或3项软件著作权登记,其相应知识产权成果在京落地转化并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

(7)近三年累计自主投入超过500万元或股权类现金融资大于1000万元或近三年平均每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创新创业团队,其持股比例不低于5%且排名前五位的自然人股东;

(8)对本市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或文化创意贡献突出且近三年每年纳税额20万元(含)以上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

二、个人申办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地址不一致时,提供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2、个人诚信声明(法人手写签字且加盖公章)

3、申请人近一年的应税收入

4、在京合法稳定的住所证明:(提供以下其一即可)

(1)申办人的《北京市居住证》原件;

(2)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原件;

(3)借住亲友住房的:提供房产证原件,亲友双方签署的房屋借住声明和双方身份证原件;

(4)租住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原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

(5)住单位公房的:提供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以及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居住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5、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位证书原件;

6、没有学位的另需提供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职称相关材料原件;

7、申办人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全部劳动合同原件;

8、随往材料:(1)子女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2)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03

续签

1

个人诚信声明(法人手写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

持证期间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3

申请人近三年收入证

04

聘用单位、地址、随往人员变

一、聘用单位变更受理条件

员工证件有效期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单位可在【平台】中为其提交聘用单位变更申请:

1.申请单位具备《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指标。

2.原单位须在持证人离职五个工作日内,在【平台】中为其办理解除关联手续,持证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已为挂起状态。

3.新单位在员工离职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已为其办理入职手续(包括:签订劳动合同、正常发放工资、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等)

二、聘用单位变更申报材料

1、个人诚信声明;

2、原单位为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离职证明原件,必须说明具体离职时间;

3、申请人与新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

三、地址变更受理条件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四、地址变更申报材料

1、个人诚信声明

2、在京合法稳定的住所证明

五、随往人员变更受理条件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子女未满18周岁

六、随往人员变更受理材料

1、增加随往人员(不满18周岁)

(1)个人诚信声明(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子女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2、减少随往人员

(1)个人诚信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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