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等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我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评审时间。各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原则上应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实行“考评结合”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高级经济师等职称申报评审时间,由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待国家公布考试成绩和分数线后确定。如遇特殊情况,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确需要延期评审的,应在2021年11月底前向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书面申请。
(二)考试时间。国家实行的考试,统一执行国家时间安排。省、市实行的“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的职称考试,原则上应于2021年9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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