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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都做完了,怎么去税务银行缴税?流程是怎样的?

198 2024-07-01 15:39 admin   手机版

一、帐都做完了,怎么去税务银行缴税?流程是怎样的?

申报个人所得税是去税务机关办理,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条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第五条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超过90天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灵活社保缴费划给税务局后每年扣费后要再到社保局登记吗?

不用登记。社保是在社保局办理,但是税务局代扣费。

1、企业可以带营业执照、税务证到地税办理地税代扣业务。在今后缴费的过程中只要去地税缴费即可。

2、如果是个人,则需要去社保局咨询,因为不同地区缴费地点不同。有社保局直接收费,也有银行代收或地税代收。具体询问当地社保局。

三、税务会计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税务会计工作内容可从不同时间阶段来划分如下。

1.月初的工作内容首先进行网上申报,按不同税种分别填写纳税申报表,进行国税和地税的网上申报,并打印出报表;接着,根据“应交税费”科目的贷方余额划转税款,进入纳税科目;第三,到税务机构进行税款缴纳,取回完税凭证,报送相关报表;第四,根据完税凭证编制税款缴纳的记账凭证,完成上月的税务处理工作。

2.月中的工作内容(1)每天根据所发生的涉税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在“应交税费”明细账上登记。(2)做好发票的购买、领用、开具、验收、保管工作。(3)做好退税和减免税办理工作。(4)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征管员做好对本企业的税收征管工作。主动做好情况介绍、资料提供、纳税情况汇报等工作。(5)做好相关新税收政策的学习。(6)做好纳税筹划工作。(7)做好税法的宣传、解释工作。(8)做好其他特殊工作。如税务变更登记、税务大检查等等。

3.月末的工作内容(1)做好“应交税费”科目的总分类账登记工作,并与明细账进行核对,进行月度结转,将各相关科目结出余额。(2)将开出的各种发票进行汇总,编制发票使用汇总表。(3)将收到的各种发票重新进行检查,编制发票取得汇总表,并到税务机关进行认证确认。(4)编制发票领用存月报表,检查空白发票的库存数。(5)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办理预缴税款的业务。(6)对检查出来需要调整的账项,按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和税法的要求进行调整。

4.年末应处理的工作内容(1)汇算清缴。对全年的涉税业务进行汇算清缴。需要调整的账项按税法进行调整。该补交的税款补交。(2)编制并上报各种税务年报,并进行网上申报。(3)协助税务机关做好税务年检工作。

四、驾校收入怎样交税?

收入不同交税数目也是不同的,月收入低于5000不需要交税,具体要求如下:第一条为适应对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个体户)税收实行查帐征收的需要,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实行查帐征收的个体户,均应当按本法的规定计算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三条个体户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据此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补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增值税按不含税销售额依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应纳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比方说。某件商品您的标价是1030,不含税销售=1030÷(1+3%)=1000元。应交增值税=1000×3%=30元增值税由国税征收,至于要交多少税,就要看您的销售额是多少。一般税务局会进行实地调查,确定定额,并下达“核定定额通知书”给您的。

五、灵活就业登记后多久能缴费?

当月就能缴费。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完成参保登记后,每月月底将生成次月缴费计划发送到税务部门,参保人可通过银行代扣代缴、电子支付、电子税务局、银行网点或税务窗口、税务APP等方式完成缴费。

六、职业年金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文件规定:“ (1)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超过本通知第一条第1项和第2项规定的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建立年金的单位代扣代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

(4)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职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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