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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全文旧版2012年?

来源:www.513hx.cn  时间:2023-03-06 17:32   点击:230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民诉法全文旧版2012年?

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管辖 第一节级别管辖 第二节地域管辖 第三节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第三章审判组织 第四章回避 第五章诉讼参加人 第一节当事人 第二节诉讼代理人

第六章证据 第七章期间、送达 第一节期间 第二节送达

第八章调解 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十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十一章诉讼费用

第十二章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起诉和受理 第二节审理前的准备第三节开庭审理

第四节诉讼中止和终结 第五节判决和裁定

第十三章简易程序 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

第十五章特别程序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选民资格案件 第三节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

第四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第五节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第六节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第七节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 第十七章督促程序 第十八章公示催告程序

第十九章一般规定 第二十章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

第二十二章执行中止和终结

第二十三章一般原则 第二十四章管辖 第二十五章送达、期间 第二十六章仲裁

第二十七章司法协助

二、2012年司考卷三第8题(详见问题补充)。网上找不到靠谱解析。跪求详细解释。感激不尽。

A选项,甲明知道自己无权占有乙的停车位而占有,所以甲是恶意的无权占有人,A选项正确。

B选项,由于甲丙之间存在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丙取得停车位的使用权,丙对甲而言是有权占有,因此丙并未侵夺甲的占有,故甲对丙不享有占有返还请求权,所以B选项正确。

C选项,由于乙才是停车位的所有人,甲是间接占有人,因此乙对甲使用返还原物请求时,甲有两种交付方式:一是直接交付,甲从丙处取回停车位并返还给乙;二是指示交付,甲将自己对丙基于租赁合同产生的占有返还请求权让与乙,所以C选项正确。

D选项,首先,占有返还请求权使用的对象必须是占有的侵夺人及其继受人,丙是特定的继受人,若丙为善意,为了保护交易安全,甲对丙就不享有占有返还请求权。若丙为恶意则有,所以D选项错误。

纯手打,望采纳,欢迎追问。

A.无权,这个不用解释吧,明知无权而占有,为恶意。

B.丙的占有权来自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出租的即为占有使用权,所以在合同期满之前,甲不能主张占有返还。

C.乙作为所有权人,对于恶意占有的甲当然可以请求返还原物。但在丙为善意的情况下,其基于合同取得的使用权应当得到保护,而占有是使用权的一项权能,所以乙不能直接依据所有权主张对丙的占有返还请求权,而是对甲请求让与其对丙的占有返还请求权。

三、2012年司法考试的题型和分数

每年的分值比例都差不多,卷一考宪法、经济法、三国法。卷二考刑法、刑诉法、行政法。卷三考民法民诉及商法。卷四是主观题,每卷150分,360分通过。

2011年出现了新变化,就是卷一到卷三不定项选择题的分值加大,变相的增加了难度。卷四第一题是法治理念,你稍微看看只要说党好、好、党大于天就可以了。剩下就是案例和论述了,案例题每门重要的法律考一体,经济法、三国法、宪法等等不会考,论述题很难说,说不定会考法理。

2012年题型不会有什么大变化,主要是刑诉和民诉要出新法,你可以不用急着看。等过了年再说。

三卷一共450分

卷四150分 卷四全是案例和论述的材料分析

2012司考变化暂未出台 不过有点你必须注意

就是刑诉和民诉两门大法要修改,因此,你要千万注意!更多的咨询你可以去法律教@育网看看啊

四、2012年司考复习

您好,建议如下: 一 复 习 时 间

司法考试的复习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是由它的信息量大、学科众多、考查细致的特点决定的。一般来说,大概需要五至六个月的复习时间。而对于在职的考生则需要更长的时间,因为在职考生复习的时间主要集中在每天晚上、周末及节日放假时间,所以在职考试的朋友应该从十月或十一月份开始复习到第二年的九月份结束,这样才能做到游刃有余。

二 备 考 阶 段

法学是一个强调记忆和熟悉的人文学科,虽然说法学最终考查的是人的逻辑思维能力,但记忆实为逻辑运用之根基,而记忆需要大量时间的投入。对此,从记忆的规律看,多次重复是高效记忆、牢固记忆的唯一方法,对记忆能力差的考生就更要强调重复记忆。所以大家要做到多轮重复,科学记忆。

① 系统精读阶段

本阶段要通读司法考试辅导用书或培训机构出版的讲义,全面熟悉司法考试所要求 的知识点和相关法律规定,并建立起知识体系,掌握基本原理。做到整体知识面的覆盖,要精读、细读,但不要求对知识有很深的理解和把握。同时,结合真题,复习到哪个部门法就相应地做真题,作为检测自己复习的方法。把单科部门法的真题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分析在某个点上已经出过什么题目,是从什么角度考查的,仔细揣摩命题者的思路。

② 专题复习阶段

本阶段要以司法考试大纲和历年真题为指引,缩小复习范围,把时间和精力集中在常考点和疑难点上,并且将相关知识融会贯通,形成脉络,在第一阶段知识面的基础上形成知识块,也就是专题。同时,对于重要知识点的学习要有一定深度,分析真题中未曾考查过的角度。还要通过演练一些质量比较高的习题,及时检验自己的复习效果,巩固所学知识。

③ 查漏补缺阶段

随着复习的进行,大部分的知识基本掌握,但难免有相对薄弱的内容,此时,有针对性地突破尚未掌握或掌握程度不够的知识点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本阶段的复习,形成对单个知识点的强化巩固,并反复运用基本原理分析案例,以达到透彻掌握,弥补自己的不足。值得提醒考生的是,本阶段要加强对试卷四简答、论述及案例分析的练习,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读题、审题、答题,不要仅是看而不做。只有在考前进行了充分的准备,才能在考试中得心应手。

④ 冲刺阶段

选用整套的真题或模拟题,在正式司法考试要求的时间里,完成答题。通过模拟考试体验题感、题速,积累临场经验,锻炼应试能力。本阶段在知识的复习上,以前面复习中自己标注的重要点和预测的热点为主,并且复习记忆性较强的科目,如宪法、法制史等试卷一的科目,调整好作息和心态,沉着应考。

三 在复习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1.迅速抓住考试重点。根据有关统计,每年司法考试的知识点的重复率达80%,如果将真题中的知识点加以总结,则能迅速抓住考试重点,掌握好这部分内容,司法考试的成功就胜券在握了。但很多考生容易陷入误区,往往花费大量时间去复习只占20%分数的知识,这就是司法考试中的“二八定律”。

2.培养正确的解题思路。有很多考生基本知识学得很好,考试分数却让人失望,原因就在于没把握正确的解题思路。这需要大家在复习做题时,要仔细对照答案和评析,理清解题思路。清晰的解题思路在考试中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它可以帮助大家克服迷迷糊糊的答题状态,“稳、准、狠”地选出正确的答案。

3.锻炼有效的复习和记忆方法。复习和记忆方法直接影响考试的成绩,但是很多人并不在这方面多做努力,比如,只拿一些复习资料泛泛而看,不挑重点,不做习题,即使做题,也是在脑袋中大致过一下,却不动手。经验表明,将要记忆的内容抄写一遍,可以达到看若干遍不能达到的效果,而将有关的知识设计成考试题,通过做题的方式来记忆,则比抄写的效果更好,记忆更深刻。

四 寻找适合自己的复习方法

复习方法没有统一的定论,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因此每个人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复习方法。但是,好的复习方法有其共同之处,考生可以进行参考。

例如在复习刑法时,可以先把教材快速翻阅一下,并找出重点难点和自己的弱点,了解刑学的基础知识架构和体系,对自刑法有一个整体把握。然后再认真地从头阅读教材,对那些重点难点和自己的弱点要相对的多花些时间,把基本概念基本原理要彻底吃透。在阅读教材的同时要把历届真题刑法部分的与这一章节有关的真题认真做一遍,然后对照解析。如果做对了,要明白为什么对,看解析和自己的思路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尽量把自己的思路往解析上靠;如果做错了,要认真看解析,明白为什么选这个,而不选那个,找到法理上或者法条上的依据,然后想想自己当时做题时怎么想的,和解析的差别在哪里,最后还是要把自己的做题思路往出题者的思路上靠。看完一章和做完相关的真题后,并听完讲课之后,回过头把这一章的主要知识点做一下梳理,总结常考点和难点。同样,按照这个思路来复习其他学科,虽然说慢一点,但是效果非常好。

五 司考信心和情绪

大家一定要在一开始复习就要树立必过的信心。在复习的过程,特别是在做题目的时候难免会发生情绪的波动,这个时候请大家务必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只有坚持,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加油哦。

2012司法考试备考指导之484分司考状元的心得经验

随着2011年的司法考试落下帷幕,又要有一些学子们开始为2012的司法考试而蠢蠢欲动了,为了帮助咱们备考2012司法考试的新手更好的了解司法考试,在这里,华夏考资网特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过来人的经验总结,考点可能有变,但技巧和经验却是可以参考的,希望广大2012的考生们能有一个好的开始!

484分状元司考心得与经验

一、心态篇

熟悉司法考试的人都知道,如果要论考试体系之庞大,内容之繁杂,司考堪称经典,也因此被很多人称之为“天下第一考”。他的辅导教材(俗称“三大本”)有几百万字,列入考试范围的发条多达一万二千多个,要想掌握其中的内容,哪怕只是一小部分,都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努力。复习备考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是一场持久战,对许多人而言,这也是一个煎熬乏味的过程。毕竟选择司考,就必须选择面对一天十多个小时的学习,选择面对枯燥乏味的法条,每天重复再重复,天天如此……

不得不说,司考考的不仅是法律,也是在考验人的心态和意志,要战胜司考,就先得战胜自己!

复习备考一定要有“三心”。

首先得下定决心,有破釜沉舟的勇气,以“不考则已,一考必中的昂扬斗志投入到司考复习中去,不要给自己留太多后路,如果只是抱着“试一试,不行,明年再考”想法,你很难真正付出努力,更谈不上通过司考了。

其次是要树立信心。在复习中,大家可能会面临很大的精神压力,每天的复习要在法条与法条之间绞尽脑汁,在案例与案例之间左右挣扎,这时一定要保持平和的心态,戒骄戒躁,学着不断肯定自己,鼓励自己,细心体味这每天进步一点点带来的充实感和信心,把司考看做是一件快乐的事!

还要有恒心。“司考之道,贵在坚持”,要想成功必须持之以恒,备考过程中一般都会有一段时间是极其难熬的,但就想长跑的极点,熬过去就好了。备考时也一定要求你每天必须看多少多少小时,但你一定要坚持每天都抽出适当的有效时间来复习。特别是到后期全面复习遇到混淆容易忘记的时候,毅力更是特别重要,多坚持一分钟,就多一份成功的希望。

二、复习资料的选择及利用。

关于“三大本”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选择好的复习资料的重要性不言自明。

网上一直有很多考友在讨论要不要看“三大本”,笔者既复习了三大本也翻阅过其它的一些辅导资料,相信对这个问题还是有一定的发言权的。我个人认为:看三大本还是十分必要的。毕竟其作者大多是试卷的出题人,在书中涵盖了不少出题老师的观点和思维倾向,比市面上任一本教材都权威,你不看出题人写的东西,还看谁的?通过研究历年真题,你会发现很多题目(尤其是法理学)的答案就是三大本中的原话,这在卷一表现的尤为明显,比如09年卷一一道有关增值税的题,其知识点相信除了三大本外,其他的复习资料是不大可能会提到的。很多人都说09年卷一考的很偏很细,导致卷一得分普遍不高。实际上,如果考友在复习中好好看了三大本中的卷一,相信一定会取得一个好成绩的。

不过话说回来,三大本中的内容实在是太多了,数百万字,通读一遍就会花太多的时间,如果再来上一两遍的话,估计还没上战场就牺牲在三大本上了。

那么到底应该如何看三大本呢?我的方法有二:

1.是要看,但不必全看,即:有选择的看;

2.是找出重点,反复识记。

“有选择的看”是指在三大本中,卷一不用看经济法部分和司法职部分,卷二只用看刑法总则部分,而刑法分则,刑诉法,行政与刑诉部分都不必看,卷三只用看民法部分(具体复习方法会在下文中提到)。“找出重点反复识记”顾名思义:即找出需复习的重点内容,然后反复的复习、背诵。这样往往可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如何找出重点内容呢?相信参加辅导班的同学,在这方面可能轻松多了,辅导老师在讲解中会帮你圈出重点内容,你只要在听到后识记即可,而没上辅导班的同学也可以先将三大本上需看的内容先通读一遍,再做一遍真题,往往真题里反复考到的内容就是重点所在。(最后补上一句:三大本的复习要提早进行,往往考试当年的要五月份才出,这时太晚了,所以建议用前一年的教材复习,改动不会太大,且可等新教材出来后买教材增补本。)

关于法条

考友们要购买法条,最好选择将相关司法解释附在相应法条之后的那种,这样识记和理解起来较方便。我不推荐买重点法条,大家从09年的真题可以看到,司法的试题有更细化的趋势,重点法条必然遗漏很多考点,且大家在平时的复习中,必然需查阅各种法条,显然重点法条不能满足这种需求。

另外,大家在复习中,一定要注意对法条的记忆,毕竟司考作为职业资格考试,考查内容的实践性较强,考试要求考生既要掌握对法律关系的定性,更要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大量的考题都是直接考查对法条的掌握程度,这点在做多选题时表现的非常明显,有的多选题的四个选项就是在对四个不同的法条进行考查。一旦其中一个识记不准的话,就极可能导致整道题目的错误,由此,法条的重要性可见一斑。但列入司考范围的法条有一万二千多个而人的记忆力和精力都是有限的,不可能掌握得了如此多的内容。在法条记忆方面仍要把握重点,因为司法考试真正会考到的只有10%左右,大家只要抓住并掌握这10%的内容,司考要拿高分这绝不在话下。当初我复习时,也曾为掌握不好法条的问题苦恼过,最初的复习时,由于对司考缺乏了解,找不着考试的重点,背了很多法条,但做题效果极差,尤其是做多选时,错的一塌糊涂。

关于讲义

辅导班老师的讲义的重要性是不言自明的,从事司考辅导的往往都是著名大学的教授博士,对法学知识有深厚独到的见解,且又常年从事司考研究工作,对司考的重点难点有非常准确深刻的把握,其讲义往往就是该科目的考试精华所在,涵盖了绝大多数的考点,当然了,配上老师的讲解会更好。因为老师的讲解会帮你分析并补充很多重点内容,讲义真的非常重要!

关于真题

说到真题几乎没人会否认它的重要性,经典是过去的流行,流行是未来的经典,历年真题正是多年经典之作。记得有句关于真题的名言“做历年的真题就是做未来的考题”,关于真题的重要性,我的整个复习历程都在不断的体味。确实,真题真的是非常重要,但此重要性并非适用于所有科目,对于除了宪法、法制史、经济法以外的科目,真题是怎么研究都不过分。我个人建议是要看三遍以上。其中民法、刑法、行政法等要看五遍以上,因为民法、刑法等理论性较强的学科,真题对重点的指向性十分突出,做真题的你会发现,很多时候它翻来覆去就是考那么几个知识点,只不过年年换个形式考而已,只要你真正掌握了这个知识点,它再怎么变都做的出来。

另外在诉讼法中,真题的重复性还很高,甚至出现过连续两年考一模一样的试题的情况。因此,一定要掌握好真题,但由于备考的时间有限,我指的做三遍五遍不是要求大家所有真题都翻来覆去做,最好是第一遍做完后,将做错的题和解析中重点的部分用彩色的笔标注出来,第二遍时只做标注部分,第三遍只要看标注的部分即可,这样过一遍真题是很快的,可以节省不少时间。

像宪法法制史、经济法这几部分,我个人认为真题看一遍足矣,因为它的内容较分散,重点性不突出,且真题鲜有重复考查,大家只要看一遍真题,大概掌握出题人的考查思路即可。

关于练习题

谈到“做练习题”,我个人认为,那是必须的!但应精做,不可搞题海战术。

研究真题固然重要,但真题的数量毕竟是有限的,往往一个部门法,历年的真题加起来也不一百道,实在不足以涵盖考查范围,且普通考生研究真题的能力和精力都是有很有限,很多时候难以吃透其背后的真意,真题稍换一个形式,可能就做不出来了,而通过做习题可以加强对知识点的理解和记忆,培养题感,训练题速,查漏补缺,…… 因此,做一定的习题十分必要。但这绝不是说应该花很多的时间在做练习题上,这样一是会浪费大量宝贵的复习时间,二是很多习题重复率很高,翻来覆去就是考一个知识点,做题的效益很低;三是许多习题质量较低,有较多的错误答案或没有解析,做许多这样的题反而会误导考友,对复习有害无益。

我建议大家在第一轮复习时选择一套质量较高的习题(最好是配套的那种)来做,像白皮书就还不错,另外,辅导班老师出的题质量也很高,不但错误极少,解析较全面,且往往是老师根据真题结合预测考点所编的,价值较高。

做完习题后一定要将做错的部分标注出来,或记入错题本,这样,在下一遍复习时就可以直接复习之前标注的部分或错题本了。复习时也要着重于之前错的较多的的知识点,从而攻克学习的较为薄弱的部分,扫除知识盲区。这正所谓精做。

关于辅导班

很多考友为要不要上辅导班而犹豫,其实我一直觉得辅导班起一个助推器的作用,关键是每个人应该选择适合自己的复习模式。

很多朋友本身是学法律出身的,专业功底较深厚,通过一定时间的努力复习,自是能顺利过关。但一些考友如果想我当初复习时那般,没有法学功底或基础较薄弱,又想一次过司考,那么不妨选择参加一个辅导班课程。现在的辅导班比较贵,我当时就是选择的是华夏考资网(huaxia600)的VIP会员,各个学校的课程全部包括了,也很便宜,最后的冲刺押题命中了很多题目。毕竟通过辅导班的辅导既能点拨复习方向,制定复习计划,从而提高复习效率,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又能通过老师系统全面的讲解,在帮你树立或完法学基础理论体系的基础上,突出各部门法的重点难点,对复习的帮助是很大的。像我作为一个非法本,法学基础十分薄弱,最初复习时对司考又十分的陌生,复习起来全无方向感,十分的吃力。

最后

每个人的自身情况不同,复习方法也不可能千篇一律,在此,我仅谈了自己的切身感受,一方面,期望通过以上文章与其他考友交流经验,另一方面,给后来参加者以反思参考,如是而已。

一般来说,我们的备考时间大概是5-7个月之间,可以分几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复习目标跟计划。

打基础阶段,建议考生(即使是法学专业的考生)完整过一遍各学科纳入考试大纲的知识点,边看边按自己的习惯做好笔记,标记出重点,对于没有理解的知识点,及时查清弄懂。建议考生对照讲义或者教材听老师的课,音频、视频、面授均可,网络课程价格较低(有的免费),相对来说,性价比较高。法律知识专业性强,教材文字比较枯燥,听老师讲授比自己埋头苦背,会轻松很多,并且老师在讲课中会提醒重难点、易错点、易混淆点,有的会穿插典型案例,有助于理解,学习效率会更高。

在时间、精力允许的情况下,也建议考生在学完每个专题后进行分类习题的练习,即使时间紧张,也一定要重视讲义中自带的习题,随学随巩固,尽量达到透彻理解、掌握相关知识点的程度。

第二阶段:强化(约占总复习时间的八分之三)。

在强化阶段,建议考生仔细阅读、整理自己的笔记,压缩教材讲义,将重要的、高频的、易错的知识点再从头过一遍,强化掌握。同时,按学科做历年真题(时间允许的话,至少练习5年的真题),认真对待每一道题,仔细研究答案对每个选项的详细解析,再一次强化考点,做到正确理解和运用知识点,提高做题正确率。对于错题的知识可进行重点标注,方便后续有针对性地复盘,加深记忆。

第三阶段:冲刺(约占总复习时间的八分之一)。

在这个阶段,考生应当对各学科的知识点没有理解上的问题,此时建议考生画出各学科的思维导图,标注出重要知识点,对着思维导图即可快速回忆考点、检查自己的掌握程度,不断巩固所消化的知识点。此阶段做题重点看错题、易错考点,也可做一些高质量的模拟题,冲刺法考。

以上备考攻略主要针对客观题的备考,考生可以按照下列学科顺序复习:

刑法→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商经法→理论法学→三国法,每一学科则按照“知识+题”至少三轮复习。

理论法学和三国法纯记忆的知识点较多,但也是性价比较高的学科,在考前花一些时间去背去强化记忆,容易得分,最好不要放弃这些学科。

法考改革后,客观题和主观题分开考试,客观题通过以后,考生有一个月多点的时间准备主观题。

主观题除了理论法以论述题为主,其他题多为案例分析题,并呈现学科的融合性。

各阶段的复习资料和复习目标

1、理论提高阶段

复习资料:

辅导班授课提纲,一些重要部门法的基本教材,2010年的真题及解析。

复习目标:

本阶段以听课和自己的看书为主,侧重理解,不需要过多地记忆和练习。主要是对复习的方向和方法有一个明确的把握;对真题有正确的理解;掌握重点学科的基础理论;提高自己将总则与分则、原则与具体制度结合起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系统强化阶段

复习资料:

各阶段老师的授课和课用资料(提纲之类)。专题讲座系列辅导书及配套练习、《重点法条解读》及配套练习、《重点法条与考点大串讲》、《单元同步练习题集》。

复习目标:

本阶段是以听课为主,配合听课看些书、做些题,把司法考试大纲要求的全部内容认真细致的过一篇,要准确掌握每一考点。在听课的过程当中,一定要结合听课把专题讲座看透、记准,在这个阶段适当做一些题,这样才能提高自己的应试技能,在实战中不断进步。

3、法条串讲阶段

复习资料:

听课时的笔记、专题讲座、大串讲等书目、红腰带等模考题。

复习目标

对以前所学进行消化吸收、总结整合。根据考察的侧重点不同,所有的内容可以分为以

下几部分:1、理论法:包括法理学、法制史、三国法、职业道德;2、法条法:宪法、经济法、商法、三大诉讼法、仲裁法、行政法;3、理论与法条并重法:刑法、民法。

在这个阶段,根据老师的讲授,参照大串讲,自己把各科的东西梳理一下,把相关的知识打成一片、连成一串,必须有个整体的把握,这样将知识内化为自己的修养,才好背记法条,才能做对题目。这个阶段要做不少题,把自己的“考感”真正练出来。华夏考资提供的模考精讲可以让考生真正体验到考试的感觉,得到老师的点评,从而查缺补漏,提高应试能力。

4、考前突破阶段

复习目标:最后冲刺,记准最重要的考点和考法。

在这个阶段,自己的水平基本上定下来,但分数还没定下来,关键是记忆那些最重要的东西。司法考试拼得的不光是学问,更是记忆力。在这段时间,就要把精力花在能够很快捞分的背记性的科目上,比如第一卷,商法(经济法在一卷中)和三大诉讼法。同时要看看自己平时掌握不牢的东西和大纲新增的内容

四、基本的复习方

1、在听课之前最好能够将教材的内容自己看一遍,不需要做记忆性的工作,关键是熟悉和理解,这样在听课的时候更容易跟上老师的思路和进度,也更加有针对性,对于自己看书过程中不理解的问题就要重点去听,反复去听,并结合例题彻底解决。

2、应当有一个自己的总结笔记,对于自己感觉到的重点、难点、对一些问题的体会、总结都应该在自己的笔记中有所体现,这样在最后阶段的冲刺时,就能够一目了然的知道自己的问题在哪里,然后集中精力对这些问题再过一遍,既有针对性,又有效率。

3、一定要将看书、听讲和做题结合起来,司法考试命题有其自身的规律,出题有自己的特点,熟悉题型,熟悉答题思路非常重要,并且也有助于加深对教材和法条的理解

4、一定要勤思考、勤提问,开阔思路,加深理解。

最后想说的是,面对这个号称“中国第一考”的考试,每一个考生都必须全力以赴,让我们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而努力,真诚期待您过关的捷报!

复习顺序建议:

复习的顺序和频率

第一轮:重点是三大实体法(民法、刑法、行政法)

第二轮:重点是三大实体法和三大诉讼法

第三轮:重点是商经法,三国法,法理等小法(当然不要忘了对三大实体法和三大诉讼法的学习和巩固)

第四轮:通过做题查漏补缺,巩固知识点

第五轮:多频率做真题,强化记忆琐碎的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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