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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书记员聘任制和聘用制的区别是什么?待遇怎么样?

来源:www.513hx.cn  时间:2023-08-17 06:41   点击:127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法院书记员聘任制和聘用制的区别是什么?待遇怎么样?

聘用制和聘任制都是合同形式使用的书记员。

主要区别是:

1.聘任制书记员由国家统一通过司法考试招取,而聘用制一般是用人单位自己聘用的书记员。

2.聘任制书记员工资待遇、保险和福利制度由国家进行规定。而聘用制书记员的待遇是由用人政府机关自己制定。

扩展资料:

1.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制度。公务员法颁布实施前的2004年,为补充基层书记员,改善基层办案人员的结构,中组部、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聘任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这一制度接近于职位聘任制度。

管理办法规定:除法律、法规和聘任合同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书记员的权利义务及教育培训、考核奖惩、辞职辞退、申诉控告、职务升降等,参照执行公务员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聘任制书记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制度由国家另行规定。

2.机关辅助人员聘用制度。适应机关对行政辅助性人员的需要而设立的制度。主要是技术性、事务性、操作性等辅助类职位,目前,政法机关使用辅助性人员的需求较大,且逐步制度化。

以公安机关为例,普遍实行警务辅助人员(辅助文员)的聘用制度,其特点是不使用行政编制,不具有执法资格,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通过合同约定。在人员管理上,有些地方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有些地方采取其他聘用方式。

参考资料: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公务员聘任制的实践探索与制度建构

百度百科-聘任制书记员

字面看没啥区别,应该一个是正事的,一个是临时的。待遇看招聘公告,不会很高的。

我认为,这里的聘任制和聘用制是没有区别的。

法院书记员,工作比较稳定,待遇水平中等偏下。

二、公务员报名中科员和书记员有什么区别

科员和机关工作人员都是公务员, 书记员虽然参加公务员考试,但其本身不是公务员编制。工作后待遇和公务员相同,通常情况下也不会轻易被辞退。但退休后要纳入社会统筹,而不像公务员仍然领取很高的退休金, 这点上二者差距比较大。但是工作后如果通过全国司法考试, 好像可以把身份转为公务员。也许各个地方情况会有所差别,但应该差别不是很大。 建议你电话咨询广东省法院系统的人事部门,如省高级法院的人事处,询问清楚。尤其要问的是工作后的身份能否改变的问题。

三、司考与律考有什么区别

律考只是以前的说法。从2002年起,司法考试取代了律师资格考试,过去通过律师资格考试的人的资格仍然有效,从2002年起,律考取消了,要想取得律师资格必须参加司法考试(当然只是一次考试即可);

我国实行司考资格与律师执业相分离制度,通过司考只是取得了律师资格,要想做律师,还须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更多司考信息

www.cnlawedu.com/af/

律考获得的是律师从业资格。

司法考试获得的不仅有律师从业资格,还有在法院,检察院出任法官检察官等职位的资格

报名是网络报名。各地有考点。今年是9.16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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