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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是怎么评职称?

来源:www.513hx.cn  时间:2023-07-31 03:38   点击:143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申报条件

(一)正高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后,受聘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2、大学普通班毕业后,受聘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

(二)副高申报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后,受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后,受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3、大学普通班毕业后,受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一致或相近专业),受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

5、1970年底以前大专毕业,受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6、1984年底以前大专毕业,受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

7、护理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临床护理工作25年以上,并取得护理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受聘主管护师5年以上,可申报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

(三)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申报高级技术资格规定的学历(或学位),任现职必须满5年;具备规定的学历(或学位),除下列人员外任现职必须满3年。

1、任现职以来,获得过国家发明一、二等奖;自然科学一、二等奖;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以及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者,破格晋升正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2、任现职以来,获得过国家发明三等奖;自然科学三、四等奖;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以及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者,破格晋升副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博士学位者。

二、报送评审材料要求

(一)送评材料:《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1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3份,《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15份,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资料(装订成册),《个人业务自传》15份(破格、挂编人员提供),新余市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汇总表(由单位填报)1份。

(二)材料要求

1、业绩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不作为评审依据。提供的论文须发表在有国家统一标准刊号(“CN”或“ISSN”)的杂志上,以书号(“ISBN”)代刊号的论文集上登载的文章仅作参考,发表在非法刊物和增刊上的论文不作为评审依据。

2、申报评审的专业必须填写清楚,如内科、外科、妇产科等,不能统称为医疗。

3、《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上的设区市(主管部门)一栏,必须填写设区市(主管部门)全称,并标明设区市(主管部门)代码。

4、《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不可复制,《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可复制,但不得改变表格式样与大小。

(三)资格审查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申报人员资格集中审查时间为2009年7月27日至28日;县(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厂矿职工医院、股份制医院、民营医院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按原来规定的程序和渠道送审。

三、有关职称政策调整

(一)重新确定相关终算时间。从今年起,凡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资历、业绩和年龄等终算时间均为当年7月31日。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年限、外语免试年龄等均按周年计算。申报人员所提供的工作量,论文论著、科研课题和获奖成果等工作业绩,必须是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至资历终算时间内所取得的。

(二)对不同系列资格转换从严控制。工作岗位性质未发生变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实行系列转换评审。如确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需要转换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当年可以先申报转换评审现岗位所对应系列的同级专业技术资格,第二年再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凡国家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不得通过评审或系列转换方式取得资格。

(三)从今年起,我省晋升高级统计师资格实行考评结合方式。

(四)从今年起,我省医古文和古汉语实行并卷考试。

四、其他有关问题

(一)根据《江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关于城市卫生技术人员晋升前到基层定期服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赣卫人发[2003]19号),凡县(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临床、口腔、公卫、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期内,必须到农村或基层累计服务时间满一年,申报时提供《江西省城市医生到县级卫生机构或乡镇卫生院服务鉴定表》(附件1)原件。对到农村或基层累计服务时间未满一年的申报人,可先申报副高资格,但评审通过后暂不批复,等到基层服务时间满一年并考核合格后再批复,资格起算时间为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

(二)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对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与工作质量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时对照《江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职业道德与工作质量评估表》(附件2)进行逐项评分,实事求是评出申报人平时的工作成绩,评委会评审时将结合申报人平时的工作成绩进行综合评审。凡未完成评估的人员不能申报。

(三)2007年高级“人机对话”考试合格证今年仍然有效,对持有2007年高级“人机对话”考试合格证的破格申报人员仍实行答辩评审。

(四)今年卫生高级“人机对话”考试合格标准为:正常申报人员的合格标准60分;破格申报人员的合格标准70分;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并正常申报人员的合格标准55分;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并破格申报人员的合格标准60分。

(五)申报临床、口腔、公卫、中医类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复印件,申报护理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提供执业护士资格证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章。

(六)申报人未按本文要求报送业绩材料原件的,高评会开评后不再通知补送材料,贻误评审责任由申报人个人承担。

(七)各单位要严肃认真地组织好职称申报工作,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提供的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和规范性,对申报人员的业绩材料必须在单位进行公示后方可上报,对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送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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