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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能改善青少年的行为不良呢?我孩子上初中了,有很多的不良习惯。

297 2023-10-29 23:16 admin   手机版

孩子的不良行为习惯 改变孩子不良行为及习惯的十四大有效策略

有效策略之一过度矫正法

冬冬今年7岁,是个非常好动的孩子,可是常常将自己的东西丢三落四,而且最令人生气的是:凡是行经之处总会有些纪念物留下。例如,他会让房门大开,把外套随手扔在沙发上,客厅里有他的运动鞋,完全无视于他人的提醒、警告和惩罚。他妈妈每天都跟在他身后面替他收拾这收拾那的,根本没有时间做其他的事情,因此对冬冬的行为感到非常的头痛。

于是她和先生商量,决定使用自我矫正和过度矫正法。他们告诉冬冬,以后不再跟他屁股后面替他拾东西;而且只要一发现他又乱丢东西,不管当时他正在做什么,都必须停下来把东西放妥归位才能继续下去。不仅这样,只要当时家中有任何一样东西位置不对,他就必须使它归位,直到爸妈满意为止。冬冬的父母跟他详细说明了这些新规定后,他们还示范表演了一次,直到冬冬完全明白为止。

连着两天冬冬都表现良好,周围一切都是干净整齐的。但到了第三天,因为他赶着看一个电视节目,又忘了把房门关好,衣服和玩具也散了一地,冬冬的妈妈当场把电视机关掉,然后要他把房门关好并且将东西收拾好,接着又要他清理烟灰缸,整理沙发垫,直到客厅看起来干净舒爽为止。因为冬冬的动作太慢,结果他想看的那个电视节目,他只看到了最后的5分钟。

第四天他又忘了关门,可是这回他在妈妈发现前就赶快去把它关好。从此以后,冬冬很少再要别人提醒他做这做那的;而且每次他收唤悔拾完毕都会叫妈妈来看看他的工作成果。

曼华是个四年级的学生,她经常因为无法按时交作业而成绩不佳。在她连续两个月一直没有改善迟交作业的情形之后,曼华的老师告诉她再不按时完成家庭作业,那么要用下课时间15分钟来写功课;另外,她还必须待在教室里,而且必要时,还要请她放学后多留15分钟来写功课;除此之外她还必须完成同一单元的额外作业。这就是过度矫正法。

老师和曼华详细讨论了细则,并且回答了她所有的问题,直到她同意为止。为了确定曼华是否了解规定,老师还问了她有关的细节问题。

在有过两天没有课余时间,及和前正放学后被留下来的经验后,曼华开始准时悔孝交作业。曼华习惯的养成,妈妈也是功臣之一,因为在老师跟妈妈联系过后,妈妈在家里也利用过度矫正法,使曼华在晚饭后开始做功课,而不拖延到睡觉前。

以上两个例子,就是用自我矫正和过度矫正法改变不良行为习惯的。目的是让孩子感到厌恶,产生自我改正的意识。

有效策略之二消退法

马凡在学校被视为“有问题的学生”,他的老师对他感到非常头痛。因为不管老师要求他做什么事,或指派做任何功课,马凡总是要和老师争辩一番,反问老师为什么他要做这些事或说老师指派不公平等。

后来,老师开始采用不同的态度对待马凡,每当马凡开始和他争辩时,老师就转过身去指导别的学生或埋头于他自己的工作。3星期后,马凡的争辩行为不再出现了;同时马凡似乎也改变了,他不但变得更快乐,其他那些惹人讨厌的行为似乎也消失了,马凡比班上其他他同学看起来并没有问题。

如果别人正在做一些你所不喜欢的行为,以引起你的注意,而你也已预先准备好态度不去注意他,这就是所谓消退法,俗称忽视法策略,也可以称为是“冷处理”策略,或撤销关注策略。所以不要去注意那些不良的行为,促发它的出现,这样一种健康而愉悦的关系就会发展起来。对于闹别扭、发脾气、撒娇、无理取闹、呜咽、搞恶作剧、班级小丑等行为采用故意忽视法较有效。

例如,一天晚上纤纤要吃糖果,而家里正好没有了。妈妈告诉她明天给她买,纤纤不从,哭着非要吃糖,怎么说也不行。后来,妈妈把平时放在糖果的空罐子拿到纤纤面前,对她说:“你就在这儿哭吧,如果能哭出糖果,你就吃,要是哭不出来,你就一直哭到明天,我可要看报纸去了。”说完转身走向书桌。奇怪的是妈妈刚拿报纸,纤纤不哭了,自己擦眼泪,抱起了她的玩具娃娃,自言自语地对娃娃说:“不哭,明天再买糖吃。”为什么妈妈言劝她不听,不理她走开了,她反而明白过来了呢?这里,关键是妈妈不再与她纠缠,并不再关注她,使她冷静下来了,也就明白了明天才能买糖的道理了。经历过这么两三次的“冷处理”,孩子一般以后就不会再无理哭闹。因为他知道了闹也没有用。如果父母能够从小就迁就不孩子无理取闹,就不会出现令父母无可奈何的大哭大闹的场面。

当孩子无理取闹,向父母有意挑衅,父母最好采取忽视法,也就是进行“冷处理”,从挑衅中撤退下来,无须应战。多数情况下,孩子发起的挑衅是为了与父母进行权利的较量,或是对自己的行为范围试探,看看自己能得到多大的自主权。如果我们卷入这场冲突,对孩子的错误动机是一种鼓励。从矛盾升级中退出,留下一个想闹的孩子,他自知无趣,又没对手,又不好玩,最终只好放弃。父母从他们的挑衅中退出,等于告诉孩子:“你走得太远了,这里就是界限。”孩子会很快地领悟其中的道理,调整自己的行为,重新回到与父母合作的状态。

马克的父母对教训孩子并不陌生,他们对自己的小叛逆者用尽了各种各样的方法。他们打他、罚他站墙角、赶他早点上床、责骂他、呵斥他,但这些都不起多大作用。小马克的暴躁脾气依然如故。

后来,有一晚上,马克的父母都在客厅看报纸,他们说了些什么话惹怒了他们的儿子,马克便倒在地上雷霆大发,他尖叫,用头撞地,挥手踢脚。这次父母亲都被彻底激怒了,但都一时不知所措,于是他们便置之不理。他们一声不吭地继续看他们的报纸。

这恰恰是小马克最不期望的情形,他站了起来,看着父母亲,又倒下去把先前的好戏上演了第二遍。他的父母亲再一次对此没有任何反应。这一次,他们心照不宣地看着对方,然后惊讶地打量着马克。马克突然又倒在地上上演了第三遍。马克的父母亲继续不理睬他。最后,马克的反应是什么呢?他觉得自己趴在地上哭叫实在太傻了。从此,他不再朝别人乱发脾气了。

马克的乱发脾气因为没有得到强化而自然消失了。

比如,邻居阳阳虽然只有6岁,但是很有礼貌,一天早上见了你时喊“阿姨好!”由于当时你心情不好,不想搭理任何人,对阳阳的问候也置之不理,第二天早上,阳阳见到你向你问好的可能性就减小了。

本例是消退法一个错误应用的例子,把一个好的行为消退了也就是把本来应该强化的行为消退了。

斯金纳认为强化是塑造行为的基础,行为得不到强化是易于消退的。依照斯金纳的看法,儿童所以要做某事“就是想得到成人的注意”。要使儿童的不良行为消退,可在这些行为发生的时候不予理睬,排除对他的注意。在儿童的眼中,是否多次得到外部刺激的强化,是他衡量自己的行为是否妥当的唯一标准,练习的多少本身不会影响到行为反应的速率。练习在儿童行为形成中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提供了强化的机会。只练习不强化是不会巩固和发展起一种行为的。

运用不理睬的消退法这一策略要注意以下几点:一要多次使用方可见效;二家庭成员要态度一致,结成统一联盟;三与正强化配合使用。对孩子的不良行为采用置之不理,故意忽略,撤消关注,当孩子出理良好的行为时要及时地补充关爱和赞赏;四连续使用,不能用用停停,否则会加剧孩子的不良行为。

有效策略之三斥责法

王先生与王太太有一个3岁的女儿叫美美,经常把食物弄得满桌满地都是,他们觉得美美已经够大了,不应该再把食物弄得乱七八糟。因此,当下次全家人开始吃饭,美美又开始在乱搅食物时,王先生用劲捉住美美不让她碰食物,并看着她,用坚定的语气说:“美美!我们不喜欢你乱弄食物,因为你这样玩,爸、妈必须花很多时间来收拾这些脏乱。现在用你的汤匙好好吃!”美美好好地吃了几口后,王先生说道:“你吃得很好,美美!你吃得这么好,爸妈都高兴!”

在吃这顿饭的过程中,爸爸、妈妈斥责了美美几次,但当她好好吃了几分钟后也称赞了她几次。这一过程在每次吃饭时都得到了实施,一星期后,美美便不乱弄食物了。当然爸爸、妈妈还会不时称赞美美良好的饮食行为的。张老师在幼儿园中工作,班上有一个男孩叫大伟,经常打其他小朋友,老师决定用斥责策略来纠正大伟的行为。

当下一次大伟再打人时,张老师抓住大伟的肩膀,看着他说:“大伟!你不可以打小凯,如果你再打别的小朋友,就没有人喜欢你了,你也交不到朋友。”不论何时,张老师只要看到大伟打人时,就会持续地用此方法来斥责大伟。此外,张老师只要看到大伟和其他小朋友玩得很好时,她总会笑着告诉他们,她很高兴看到他们和睦相处。有时她会拍拍大伟,或给每个小朋友一些饼干,这样过几个星期后,大伟打人的行为已逐渐少了。

运用斥责法的基本原则有:

(1)只有在具体说明下列三点后,斥责才最有效:①受斥责的行为;②受斥责的理由;③应取代的适当行为;

(2)语气坚定,但不可用尖锐的声音来传达斥责,更不可失去控制开始大吼,如此反复使音调显得不够坚定;

(3)用肢体语言加强表达,用眼睛直视孩子或瞪视着他;

(4)必须靠近孩子身旁,否则效果甚微。你若不靠近孩子也很难用目光注视,更无法抓住他的肩膀来增进斥责的效果;

(5)不要忽视不良行为,持续一致并且在不良行为尚在萌芽阶段时,即予铲除方为上策;决不能迁就孩子的“第一次”犯规,要狠抓“初犯”。因为那些较严重的不良行为出现前总会有一些轻微的不良行为,而后者是比较容易用斥责技巧来修正。如在吵架之时就斥责,这样就可以避免打架行为出现;

(6)用身体接触来阻止危险或持续性的不良行为,凡对孩子或其他人构成威胁的行为皆应立即禁止。譬如,触摸电源、在街上乱跑、打架、破坏公物等行为即需用身体接触等方式给予斥责;

(7)经常称赞良好的行为;

(8)必要时要用具体的行动支持,当斥责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时,可配合使用其他减少不良行为的方法,以增强成效。如隔离、过度矫正、剥夺权利等;

(9)情绪不要失去控制,在斥责时切记要控制情绪,不要脸红脖子粗。如果你不想情绪失去控制,最好是让孩子了解到,你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但却无法容忍他的不良行为。用身体接触的方式来阻止问题行为的产生,可以使情绪得到控制,同时不会失手伤到自己或孩子;或用隔离法、过度矫正等技巧来支持你的斥责。最后要注意的是,在良好行为出现后立即给予称赞,如此可让孩子了解,你只是不喜欢他的那种行为而不是不喜欢他。

有效策略之四制约法

一、规则制约法

丹娜早晨的动作非常慢,父母亲便决定用“时间卡”来改正她磨蹭的习惯。具体做法是要求女儿每天睡觉前上好闹钟,早晨起床后,先在“时间卡”的第一关上画个圈,如果是按时起床,就要求丹娜在起床后的40分钟内收拾好自己的房间、刷牙、洗脸、做好弹钢琴的准备。如果延误了第一关她晚上就得提前半小时上床;如果再误第二关她就得提前一个小时上床,可以在床上学习,但不能打电话或看电视。这样做有什么好处?我们觉得最大的好处就是把原来由母亲担负的责任还给了孩子,由于目标是明确的,处罚的办法也很清楚,执行起来就容易多了,家长不必捶胸顿足,孩子也不会有太强的逆反心理。

制约法就是用纪律、规范、制度来约束孩子,使其按正确的要求去做,并逐步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及习惯的方法。孩子自觉性不高,需要一定的规则制约。要克服不良习惯既需要内部的意志力,也需要外部的强制力,完全靠自觉是不行的。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纪律、规范、制度的制约对孩子成长是十分必要的。一条没有岸的溪流只是一片沼泽,孩子的成长需要制约与引导。有了这些制约就有了警戒,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明明白白地规定着,它可以提醒孩子,防止孩子犯错误。用外在的规则、纪律帮助孩子培养自我管理和自我控制能力。父母通过一些规则,要求孩子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让他们逐渐学会如何控制自己的冲动和能力。如果没有规定,完全凭家长临时说了算,孩子就会无所适从,它不利于培养出规范的行为。规范、规则的约束力,它对孩子成长很有必要。有了规则、制度就要认真贯彻执行。规则、制度定得再好,不执行也是无用的。建立了规则,又不执行,比没有规则还坏。没有规则,可以建立,建立了却不执行,以后就很难建立规则的权威。执行规则、制度是制约法的关键。规则、制度执行得好坏关键是家长能否用它们严格要求孩子“一以贯之”。要执行好就要经常提醒孩子按规则、制度去做,建立孩子执行规则、制度的意识,事事处处用规则、制度提醒孩子,事后用规则、制度进行总结对照,使规则、制度真正成为约束孩子的“法律”。

制约法要真正起到制约作用就要运用奖励和惩罚的手段。对于认真执行规则、制度的行为要给予表扬、奖励,使孩子执行规则、制度的行为得到强化,使其更好地执行它们;对于违反规则、制度的行为要给以批评甚至惩罚。没有奖励和惩罚,规则、制度就失去威严,所以奖励和惩罚可以说是制约法的生命。

制定规则、制度要合理、公正。也就是要符合孩子的年龄特点,要符合实际,过严、过宽都不利。为了便于培养孩子的良好的道德,在家里,每一个阶段应重点强调一两个规定,以便于集中力量养成或矫正某一两个习惯。简明扼要,少而精,规定太多,太滥是无益的。制定规则、制度最好征得孩子的同意,如果能和孩子共同讨论更好,孩子认同了才有自觉执行的基础,完全强制命令也是不行的。规则、制度一经制定就要相对稳定,不能朝令夕改,但也要随着孩子的成长增减内容。

执行规则、制度的坚定性来源于组织纪律的制约,没有一定的纪律制约就会出现规则、制度软化的现象,规则、制度就不能起到应有的约束作用。出现规则、制度软化现象主要的原因是监督软化。如果在监督过程中不坚持原则,使“规范变通”,搞所谓的灵活性,或“规则、制度扭曲”,在执行的过程中走了样,就会失去监督系统的严肃性,使规范失去威慑力量。因此在贯彻规范时必须有严格的检查制度、奖惩制度。

二、家规制约法

家规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针对全家人的,是家庭“公约”,人人都应遵守,同成长,共进步;另一类是针对孩子的,是家长用守则的形式来约束儿女的行为,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对于任何家庭来说,两种家规都是需要的。

(一)家庭制度

宋女士孩子长到10岁几乎没有做过任何家务,成绩一般;丈夫上网成瘾;她也整天赌气不收拾房间,家里乱七八糟,常常连下脚的地方也没有。整个家庭处于“无政府”状态。为此苦恼不已,不知如何解决?她上班的时候看到学校的各种制度,上级的各种规定经常贴在宣传栏里,挂在墙壁上,时刻提醒大家对照执行,而且与奖惩挂钩,她就萌发了制定家庭制度的念头。当晚全家人共同商量,一致通过。

全家人围在一起,开始制定制度,你一言我一语,从生活到工作,从家务到学习,面面俱到,十分细致。几点起床,早中晚饭由谁负责,拖地、洗衣服怎么承包,上网时间怎样控制,每天学习时间怎么安排,休息日怎么活动、休闲,晚上几点睡觉……全都有所显示。为了表示对此事的重视,还用电脑设计了图案和边框,结尾处署上了家人各自的名字。

这样,每个家庭成员的行为有章可循,任务明确,很少有人不遵守的情况发生。即使偶尔有,他们也会及时惩罚:他们的惩罚是增加劳动任务。

从家庭制度诞生以来,一家人的生活井井有条,每个家庭成员在家各司其职,照章办事,家里每天窗明洁净,让人十分惬意。孩子的学习一直名列前茅,宋女士和其先生也受益匪浅。2005年元旦宋女士和其先生对家庭制度作了适当的调整,对家人提出了更高更细的要求,也让它更适合他们现在的家庭状况。比如,加上了讲文明话语,不随地吐痰,家庭消费等问题。

家庭制度能培养成员良好的生活、学习、休闲、成长的习惯,有利于家庭和谐,温馨,积极,健康,向上。(二)好孩子守则

安女士的家庭获得过省和国家“美好家庭”的称号,他们夫妇还被评为河南省教子有方“十佳家长”。其女儿和儿子都是留美博士,女儿为双博士学位。她把成功归于家庭的三个守则:一是好夫妻守则;二是好父母守则;三是好孩子守则。下面我们着重介绍一下“好孩子守则”。

好孩子守则主要是为处在学龄前和低年级阶段的孩子制定的。孩子渐大,这套好孩子守则显得幼稚了,但是,这守则养成好习惯却让女儿、儿子终身受益。到孩子上初中后,他们几乎就不用管理了。

针对孩子年龄特点安女士把好孩子守则编成顺口溜:

1.小孩子长身体,早睡早起有规律。吃饭不闹不乱跑,不挑不拣不偏食,不要随便吃零食。

2.饭前要洗手,饭后要漱口,睡前洗脸又洗脚,按时理发勤洗澡。

3.走、站要挺胸,坐、卧要端正,行路注意车,马路靠右行,红灯停,绿灯行。

4.来客先问好,送茶双手捧,有问必有答,礼貌又恭敬,告别道再见,迎宾说欢迎。爸妈不在家,莫领生人进家中。

5.人家吃饭不要看(注:当时住在杂院,边吃边看邻居),吃别人的东西叫嘴馋。午休切莫跑和叫,叔叔阿姨在睡觉。果皮不要到处扔,乱涂墙壁不卫生。公共场所讲礼仪,做个文明小先生。

6.能干的事自己干,推给别人是懒汉。今日事今日完,拖拉本是坏习惯。自己东西自己理,物品用过要复原。每天扫扫地,帮妈倒垃圾。

7.不打人不骂人,不说谎话不骗人。不拿别人一针线,借人东西要归还。串门先要经允许,做客文明守规矩。

8.孝敬爸妈和爷奶,不惹生气是第一。好东西大家享,少了先给爷奶尝。

9.有要求直接提,不能使性耍脾气。无理取闹要批评,通情达理受奖励。

10.爱读书,爱学习,打扑克,下象棋,学画画,讲故事,野外捉蝉去钓鱼,游泳爬树练跑步,聪明伶俐赛猴子。

三、原则制约法

制约法的一个延伸理念就是管教,在原则问题上绝不能妥协、让步。

女儿在高中的时候,有一次考完试了,到同学家去玩,玩得很开心,打电话来了:“老爸,我今晚不回家行不行,我和同学难得在一块,好好痛快玩一夜。”爸爸说:“不行!”“为什么不行啊?”爸爸说:“未成年人不得在外面过夜,这是国家法律规定,必须回家。”“怎么不行啊,我让同学跟你说。”她同学是一个女孩子,拿过电话说道:“叔叔啊,我们在一块玩得很好……”“我知道你们是好朋友,我也愿意你们玩得很好,但是你的父母不在家,你做不了主,今天她必须回家,没有任何余地,你们要是想哪一天在一块住,可以,到我家来,由我来负责向你们的父母解释。”

对孩子的不良倾向,危险的倾向,就要敢于说“不”,并坚持到底。这是父母的责任和义务。

一个孩子因为上网,从偷家里的钱到偷亲戚的钱,最后甚至偷邻居的钱,爸爸妈妈无奈之下便主动给钱让孩子上网。这是原则性的错误,将加速孩子灾难性的来临。不管任何情况下,原则问题绝对一步不让,妥协一次,永无宁日!此时,父母完全可以告诉孩子,上网是一回事,偷钱的性质完全不同,我们还是不许上网,如果再发现你偷钱,不管是家里的还是别人的,我们都会报警,警方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我们决不心疼,盗窃罪对你这样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意味着什么你应该清楚。孩子听后一般会有所顾忌,不敢再犯。

原则一定要坚持,即使你眼含热泪,也要坚决执行。爱和权威并重的父母,才能给孩子和家人带来健康和幸福。没有权威,没有原则的教育是可怕的,灾难是不可避免的、会葬送孩子的幸福。健全的父母之道是融合了两大要素的:爱和管教,两者彼此相依,取其平衡。如果在儿童时期,听凭孩子自由发展,缺乏外在和内在的权威与纪律约束,他们从不做任何他们所不喜欢的事,他们从不接受他们所不乐意的命令,他们根本没有养成对长辈尊顺的习惯,长大以后他们也很难自动自发地约束自己。

孩子成长需要相应的制约。特别是在成长中出现一些较严重的问题,如撒谎、偷拿、逃学、迷恋游戏、不交作业、交友不良等,教育者都要静下来和孩子一起商量制定制约矫正方案,以法治代替人治。有效策略之五剥夺权利法

一次,斯特娜夫人的女儿到一个朋友家去玩,去时说好准时回来。可是她并没有按规定的时间赶回来,女儿虽然回来得晚了,但期特娜夫人并没有责备她,只是指一下手表,暗示已经迟到了。斯特娜夫人认为,女儿不守时间是一种不良行为,必须纠正。为了惩罚女儿,便取消了她正当看电影的计划。女儿见母亲不让看电影,连忙认错说:“今天是我不对,请原谅这一次吧!”斯特娜夫人毫不退让地说:“今天时间来不及了,我只能表示遗憾。”女儿受了这样的惩罚,真是刻骨铭心,从此以后,从未再犯不守时的过失。

曾经有位母亲咨询:我们8岁的儿子,是个“健忘者”,不管我们叫他做什么事,他似乎都记不得。指定他做一件事务,他忘了,要他带个口信给某人,话永远传不到,他年纪愈大,情况似乎愈糟。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改善他的记忆力?

咨询师回答:你的儿子不是“健忘”而是不听话。“我忘了”是一种回避的说法,用以代替“我不想”,或其他类似的不服从。

孩子忘这忘那,可是却从不会忘记冰箱里有冰淇淋,或者父母几个星期前曾经不经意提过要带他去动物园的事。为什么孩子忘记的总是那些叫他办的事情?

为了要让孩子“增进记忆能力”,不妨先开一张清单,列下他可享受的事物或某些“特权”,例如,骑自行车,去外边玩,请朋友到家里聚会,看电视等,反正要是一些孩子非常感兴趣非常喜爱的事情。把这个清单贴在冰箱的门上,每次他“忘记”一件事,就从清单上最前面的一项(骑自行车)开始画掉一件事。每画掉一项,那项特权便开始被取消,一直到下星期一才恢复。星期天晚上,送孩子上床后,便把一切记录一笔勾销,把旧清单拿下来,贴上一张新的。用这种痛苦的方式,让孩子为他所谓的“健忘”付出代价,也同时要他自己对这个问题负起责任。要是你能贯彻始终,那么,可以向你保证,几个月内,你便会发觉,他的“记忆力”将有惊人的进步。

上述两个案例的方法都是剥夺权利法,也叫限制权利法。行为心理上称之为反应代价或行为代价,是指在行为发生后使行为者失去自己所拥有的部分强化物的一种行为干预方法。反应代价在现实生活中被广泛应用着。例如,在一些公共场所,常有不准随便吐痰,不准吸烟,不准闯红灯等规定,一旦有人违反,就立即被处罚,如罚款、罚打扫卫生、罚维持交通秩序等。反应代价的原理是,个体都拥有自己的强化物的自然倾向,一旦在某种情境中,因某种特定行为而使自己失去了这种强化物,则以后就会避免在同一地方再跌跤,从而会使此类行为发生的可能性下降。

反应代价的优点是便于实施,费时较少,适用面广,能针对多种不良行为。比如第一例中,不剥夺看电影也可以,可以限制孩子一周内再也不能到小朋友家去玩,也不得请小朋友到家来玩。让孩子在体验中成长。又比如,孩子马虎、粗心,除了运用相应其他矫正方法外,也可用此方法:发现一周作业马虎两次扣零用钱一周,限制看自己喜欢的动画片三天,或取消某个向往已久的活动等。所选择的处罚必须对孩子有效、有意义。如你的孩子最喜欢听你讲故事的话,你就可以选择不讲故事作为处罚。在应用这一方法时,应尽量在不良行为发生之前说明该处罚。如“孩子你这几天吃饭时表现不好,如果吃饭再哭闹,那今天妈妈就不给你讲故事”。要让孩子记住,并说出来。违反按规定执行即可,但需要注意的是,对某些孩子来说,由于一再被剥夺强化物,被限制最感兴趣的事,和应享有的正当权利,内心产生过多的挫折体验,有可能产生对立情绪和逆反心理。为此,一方面要确定合适的代价,另一方面要佐以疏导和帮助工作,亦即使孩子既被罚得“口服心服”,又增强了“改恶从善”的决心和能力。案例运用指导:

孩子吃饭拖延时间,而且常掉饭菜;偏食,尤其是不吃蔬菜。针对孩子每天晚饭后喜欢打乒乓球、吃水果,周末喜欢打篮球或踢足球的情况,妈妈给他作了这样的规定:吃饭拖延时间,当天就不让他打乒乓球;掉饭菜,当天不让他吃任何零食;连续两天不吃蔬菜,周末不让他打篮球或踢足球。这样经过了两个星期他就养成比较好的就餐习惯,现在正在慢慢适应吃蔬菜。

剥夺权利法应用有个前提条件:行为者必须自己拥有一定量的强化物可供剥夺。当行为者并不拥有一定量的强化物而又想运用剥夺权利法时,可以做出某种安排,为其提供一定量的某种强化物。因此,剥夺权利与代币制相结合使用会取得更好的效果。可以先用代币制实施两至三个星期,让孩子拥有一定量的强化物,然后两者再同时结合使用,这样就能更好地矫正不良行为,强化巩固良好行为。

考虑下江西省西羡做山学校,这是军事化管理模式的学校,他们各种教育教学及生活设施均按照国际级示范学校的拆山标旅派中准进行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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