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业药师报名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1.《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报考人员在承诺人签名处签名。
2.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持军队成人学历毕业证书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能证明入学时为现役军人的证件(如军官证、转业证、退伍证等)。
4.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书。
5.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6.工作证明。
二、执业药师注册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执业药师注册需要的材料有:照片、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证明、执业药师注册申请表、健康证明等,不按要求提交资料的,无法注册。
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未经注册,不具有执业药师身份,不得从事执业药师业务活动。经向注册机构申请注册并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执业药师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2)执业药师资格证原件;
(3)历年继续教育学分原件;
(4)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
(5)执业药师身份证复印件;
(6)健康证明复印件;
(7)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执业药师须在《执业药师注册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需变更执业地区和执业单位的,应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的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一份。注册机构经对原件和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应当场将原件返还申请人。
法律依据:《执业医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第九条 拟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拟在预防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该机构的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第十条 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对于拟执业的其他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申请备案,注明所在执业机构的名称。
医师只有一个执业机构的,视为其主要执业机构。
第十一条 医师的主要执业机构以及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医师定期考核结果。
第十二条 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四)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获得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或者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医师申请注册时,还应当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执业药师注册是需要准备一些材料的。考执业药师推荐优路教育,优路教育探究完善的考试规律,为学子们保驾护航。【点击在线咨询问题】
执业药师注册需要材料如下: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
2、《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3、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盖鲜章);
4、近期1寸免冠正面半身照3张;
5、提交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6、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药品生产、医疗机构许可证);
7、上述提交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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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药师考试报名需要什么条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驻店药师资格:是指在药店上班的
执业药师资格和职业药师资格 其实就是指前者,只不过打字的人为了方便,有的 时候就弄成了后者.
药师资格考试是指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执业药师和药师资格这2个最正规,这2个都要考
执业药师的特点和条件是: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成绩管理考试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考试。
四、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考试人员请持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原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张。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由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审核并存档备查。免试人员的资格条件,由各市人事局职称部门负责审查。
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工作正式实施。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二)参加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士职务满5年;
2、取得药学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药学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